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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上海省产业基金 引导基金拟参股设立子基金的公示
来源:jinnianhui金年会基金有限公司按照《上海省产业基金 引导基金管理办法》(吉政办发〔2019〕20号)规定,根据评审结果,现对上海省产业基金 引导基金近期评审通过的拟参股设立子基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月4日至3月10日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拟参股子基金基本情况
上海省产业基金 引导基金本次公示的拟参股子基金基本情况见附件《上海省产业基金 引导基金评审通过拟参股基金基本情况表》。
拟参股基金的具体名称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,基金管理人名称、基金规模、引导基金出资额等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。
二、异议处理
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期内的基金持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jinnianhui金年会基金有限公司提出。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、单位、联系地址及电话等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加盖单位公章。如需保密,请予说明。
附件:《上海省产业基金 引导基金评审通过拟参股基金基本情况表》
联 系 人:全林
电 话:0431-85578013
电子邮箱:quanlin@jlpe.net.cn
联系地址:长春市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15-17层
jinnianhui金年会基金有限公司
2022年3月4日
附件:上海省产业基金 引导基金评审通过拟参股子基金基本情况表(碳纤维).xlsx